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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黄埔区商铺买卖争议咨询在线咨询「多图」清理上网痕迹
2024-01-24 13:08  浏览:29
2分钟前 广州黄埔区商铺买卖争议咨询在线咨询「多图」[广州合拓8d46ad7]内容:

广州买房后楼盘被拍卖,应起诉谁办理产权证?

张静律师解答:应起诉开发商责任的承接者办理产权证。如下面这个案件,买家买房后,开发商因欠款导致楼盘土地使用权被拍卖(不包括涉案房屋),认定应由楼盘的承接者配合买家办理过户手续。

书节选:

本案争议焦点是邝某要求将涉案房屋的产权登记至其名下是否具有合法依据的问题。

首先,从现有的证据来看,邓1、邓2就涉案房屋与从化中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有《商品房产买卖合同》并支付了房价款1043279元,后经拍卖,家某公司竞得涉案房屋所在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并进行重新开发,但不包括涉案房屋,现涉案房屋登记在家某公司名下,认定家某公司实际上被赋予涉案房屋开发商的角色,应协助办理涉案房屋交易过户的转移登记手续。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宅基地房确权案件,各类分家析产房产确权及商铺租赁与买卖纠纷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州公寓买卖合同解除,电商团购费能退吗?

张静律师解答:能退,如下面这个案件,就退还。

书节选:

信某公司是否应向黄买家返还电商团购费5万元。首先,信某公司主张其向黄买家提供的系中介服务,但《认购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中未记载有中介方参与合同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记载的中介机构为案外人,并非信某公司,且黄买家与信某公司之间未签订中介服务合同,无证据证实信某公司促成了黄买家与林卖家签订购房合同。同时,根据信某公司提交的《公寓部分代理服务合同》《销售代理合同》,信某公司系受案外人委托提供涉案公寓的电商整合营销服务,而电商团购费在成交的情况下作为其代理费。上述事实与中介机构提供中介服务向交易双方收取中介服务费的情形明显不同。其次,从《购房团购确认函》的内容来看,信某公司系团购组织单位,购房人支付5万元的对价是享受团购专属优惠,即“5万抵8万一口价”,因此,可以认定该团购费应属于黄买家购买房屋交易对价的一部分,信某公司主张该团购费属于中介服务费,理据不足,本院不予采纳。现黄买家与林卖家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解除,黄买家并未终享受该团购优惠,信某公司作为团购费的收款人应负有返还团购费的义务,信某公司返还团购费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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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买商品房后发现小区未来不通地铁能退房吗?

张静律师解答:非常难。需要举证证明开发商之前有宣传或承诺小区未来会通地铁,而且距离、位置等要比较确定才可以。因为小区外的环境而提出解除合同的(如地铁、小区附近有墓地、有高压线、各种大型配套等),都需要举证证明开发商之前有承诺。比如买家主张不通地铁要求解除合同,那就需要证明之前有问过有没有地铁,开发商有承诺有地铁。如果是开发商有印宣传单,则光是写“地铁附近”还不行,必须证明地铁距离。事实上开发商一般都不会写清楚地铁距离,只会模糊地写“地铁大盘”之类的。所以能否退房需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如下面这个案件,就认定开发商不构成违约。

书节选:

本院认为:本案是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关于被告是否存在宣传行为的问题。原告诉称被告公示的地铁规划与公布的地铁线路规划不一致。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显示,原告提供的惠州市住建局公布的《惠州市城市××交通线网规划》是2016年12月审查通过的,而被告提供的证据显示,2018年1月16日惠州市住建局发布了《惠州市城市××交通线网规划》调整方案。上述两个方案均属于公开发布的文件,被告对该信息的掌握不存在优势地位,被告依据后公布的调整方案对楼盘进行推广宣传,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原告提供的证据无法证实被告存在宣传行为,其提出的该项主张,理据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张静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从业十年以上。特擅长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房产确权案件,各类分家析产房产确权及商铺租赁与买卖纠纷,执行异议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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