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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品牌意识。无形资产评估使用收益法时应当:(一)保持预期收益口径与折现率口径一致。市场经济下,许多人都已深刻认识到“知识就是财富,知识产权就是财富”。知识经济的观点之所以深入人心,客观上的评价标准之一就是其市场化的价值。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各行各业都在想方设法对自身现有的无形资产进行挖掘、开发、整合,通过评估将各种附加值体现出来。品牌已经成为主体宣传自己,开展竞争的有力武1器。一旦疏于保护,则被觊觎者得手。
保护措施
首先是法律保护。无形资产具有受法律保护的特点。在西方发达的国家,法律对知识产权的特殊保护已有100多年历史。各国早有法、著作权法、商标法等。此外,各国法律还在刑1法、民1法、合同法、税法、金融法等有关方面予以特别规定。正是有了法律的特殊保护,这些国家的高科技产业才有了高速的发展。在我国,要营造保护无形资产的法律环境,政府部门既要完善立法,又要有效执1法,既要进行舆论宣传,又要组织普法学习。
无形资产进行评估的意义
一,资本1运作的需要
1、工商注册、质押贷1款——《担承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商标权、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可以出质质押贷1款。产权人及银行对知识产权的价值认同是否统一,这就需要无形资产评估机构为其评估客观的公允价值。
2、经济谈判的需要——合资合作方看中的往往不是机器设备、厂房等有形资产,而是技术、商标、资源等无形资产。即使不需要以无形资产作价入股,这些无形资产经过评估量化,也可以在经济谈判中增加砝码,占据有力地位。
无形资产评估方法
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有三种,即重置成本法、市场比较法和收益现值法。一般认为技术的价值特别是高科技成果的价值用重置成本很难反映其价值,因为该类资产的价值通常主要表现在高科技人才的创造性智力劳动,劳动成果很难以劳动力成本来衡量。市场比较法在资产评估中,不管是对有形资产还是无形资产的评估都是可以采用的。